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3部委联合印发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要求,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3年时间,再新增廉租房51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91万户。
对3部委在印发的廉租房保障规划中提及的数据进行一次简单的计算,我们不难发现,3年内新增廉租房的实物配租比率高达73.1%%,这表明在一定时期内,以实物配租为主的廉租房保障方式,仍然是各级地方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完成的任务。仅此而言,在未来3年中,地方政府的决策者们就不能为了减少自己承担的职责,随意采用租金补贴或者租金核减的方式,去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保障民生的重托。
透过重庆市以实物配租为主的廉租房保障实践,笔者认为,实施廉租房保障,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救助、社会帮困,更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重庆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缓解了苦乐不均的住房矛盾,扎扎实实地为民办了实事。
一是着力解决了群众生活最困难问题,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廉租房住户也深切地感受了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幸福。这些住户当中有原来住在厕所的,有在城市边缘地带搭建毛草房的,也有与父母、兄弟姐妹一家8口同住一间很小的住房的。当这些家庭住进政府为他们准备的整洁、明亮、配套齐全、粉刷一新的住房时,无不激动得热泪横流,从心底感谢党和政府。
二是促进了城市危旧房改造和房屋拆迁。通常,城市拆迁范围内有部分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面积小,经济又十分困难,如果严格按照拆迁政策规定,这部分群体由于所得货币安置费用少,无力在市场上购房居住,也无能力回购拆迁安置房。重庆市在实际工作中将廉租房政策与拆迁政策进行了有效结合,为解决城市拆迁困难户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对城市管理发挥了较好的辅助作用。实物配租廉租房政策的实施,为城市中的无家可归者、流浪汉、住房拥挤户家庭提供了住房,解决了他们的安身之地,使得在城市管理中一直无法处理的因居无定所而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问题(如违章搭建住房,睡在街边、垃圾站、占用公共厕所等)得到了根本解决,为城市社区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贫富两级分化日益突出,一部分社会贫困群体无法通过市场解决自身住房问题,导致这部分群体为解决居住问题,采取种种非法手段,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问题后,这部分群体看待政府和社会的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生活态度也更加积极。
由此可见,廉租房建设问题考验的不仅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同样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也是检验地方政府领导群众观念、群众感情与责任的一块“试金石”。他们的政绩观将通过这个答卷得到最好的体现。 |